讨贼檄文--以伊战争有感而发

 夫天下之理,民为邦本;政之所立,当护生民。今观伊朗之政,自称神权,而实为暴政;外托信仰之名,内行专断之实。其国政操于少数教权之手,数十年来,压抑民意,桎梏思想,禁锢自由,使万民噤声,社会沉郁,实为近世政体之大弊。

昔自鲁霍拉·霍梅尼倡所谓“神权治国”,建立所谓“伊斯兰共和国”,表面号称正义清廉,实则权力不受制衡,法不出公议,民不得自决。及至今世,阿里·哈梅内伊执权已久,凡异议者或囚或逐,青年抗争者或杀或捕,妇女求自由者遭棍棒牢狱。是以民怨积聚,举国骚然。 且其政内困于高压,外则好斗。屡以意识形态之名,扶持武装,干涉他国,动乱四方。以宗派之争挑动仇恨,以政治之算延续权力。此非护国安民之道,乃祸乱地区之源。 夫国家之兴,在乎法治;政权之久,在乎民心。若执政者畏民声如洪水,视人民为草芥,则虽铁腕高墙,终难久持。观历史之大势,专断者终败,自由者终兴,此理古今未尝变也。 故为文告之: 政权可以强兵压境,却不可永压民心; 高墙可以隔绝言论,却不可隔绝时代。 愿天下人共知:国家之名,不应为专断之盾;信仰之名,不应为暴政之衣。若有真正之安定与尊严,当归于法治、公民权利与人民自主之政体。 此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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